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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管理类具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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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开放大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5日 编辑 :党辉

附件

辽宁开放大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使用个人承诺书


项目来源: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期限:

本人充分知悉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使用有关政策,尊重科研规律,弘扬科学家精神,恪守科学伦理道德,遵守科研活动规范,践行诚信作风学风,认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谨作以下承诺:

对经费来源和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一)坚持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财经制度,不套取资金。

(二)坚持合理性原则。根据科研工作需要据实列支费用,各项支出与实际发生的科研活动费用相符,充分发挥经费使用效益。

(三)坚持真实性原则。项目经费使用真实合理,票据合法合规。

(四)坚持相关性原则。项目经费应与任务目标、工作内容、工作量及技术路线相符,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的支出。



项目负责人(签字):

                             


备注:承诺书一式叁份,由项目负责人、科研、财务处分别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