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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开放大学开放教育课程形成性考核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5日 编辑 :党辉

辽宁开放大学开放教育课程形成性考核管理办法

辽开大字〔2023〕139号


形成性考核(简称“形考”,下同),是围绕学习者学习过程开展的全面测评,是对学习者课程学习成果的阶段性考核,是课程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国家开放大学“创优提质”战略和辽宁开放大学“一二三四”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推进教学过程落实,进一步规范形考工作,结合我省教学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形考对象与目的

(一)形考对象

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本、专科所有专业已完成“课程注册”的学生。

(二)形考目的

实施形成性考核,是深化课程思政,加强教学过程落实和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改革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方法的重要措施;是科学测评学生学习效果,反馈学习信息,促进学生自主学习,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途径。

二、形考方式与组成

(一)形考方式

开放教育形成性考核共分为两种形式:传统的纸制形考、基于“国开学习网”的网上形考。

1.传统的纸制形考,是指学生利用形考作业册完成形考任务的一种形考形式。

2.基于“国开学习网”的线上形考,是指学生利用国开学习网完成形考任务的一种形考形式。

(二)形考组成

1.学习内容考核

学习内容考核是根据课程教学进度安排布置的阶段性综合测验。综合性测验可以是试题作业、小论文、研究报告、案例分析、学习总结等方式。

2.学习过程考核

学习过程考核指学生学习过程表现,可依据“课程行为天数”“行为总数”“浏览数”“发帖数”“回帖数”等指标进行考核。

3.形考比例组成

一般情况下,统设课程的形考根据国家开放大学总部规定的形考比例要求来执行;省开课程的形考根据省校课程负责人规定的形考比例要求来执行,原则上由学习内容考核和学习过程考核两部分组成,两者比例分占80%和20%。

三、形考的设计

(一)设计要求

形考的设计应强调课程思政特色、同时满足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及适度性等要求,达到测评学生学习效果,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的目的。

(二)设计主体

不同性质课程的形考设计主体不同,具体如下:

1.“统设课程”的形考任务统一采用国家开放大学设计的网上形考任务,省校不再额外布置;

2.满足省校开课要求的“省开课程”由课程负责人完成网上形考任务设计工作,统一采用“测验”+“学习行为表现”相结合的方式;

3.未满足省校开课要求的“省开课程”,省校不统一组织负责人设计形考任务,各学习中心可采用国开学习网、QQ、微信、纸质作业等方式自行组织学生完成形考任务,且存档备查。

四、形考的评阅

(一)“统设课程”

各学习中心辅导教师应根据国开总部的考核说明(或形考说明)要求对形考任务进行认真评阅,评阅要客观合理,及时准确,杜绝出现漏评、错评的情况发生。

(二)省校开课的“省开课程”

1.学习内容成绩评阅

各学习中心辅导教师,应按教学进度对形考作业进行分次批改,评阅要客观合理,及时准确,杜绝漏评、错评的情况发生。

2.学习过程考核的评阅

各学习中心辅导教师,应结合“课程行为天数”“行为总数”“浏览数”“发帖数”“回帖数”等学习行为指标给出客观公正的学习过程成绩。

五、形考的布置与发布

(一)相关规定

1.每门课程的形成性考核比例与组成应在课程“实施方案”中明确列出。

2.考试单位为中央的课程,形考比例按照国开要求执行;考试单位为省的课程,形考比例一般为50%(100%形考和参与考试改革的试点课程除外)。

3.国开下发的形成性考核作业册原则上应于学期初发放至学生手中,省开课形考任务应于第13教学周之前在国开学习网形考作业专区完成布置工作。

(二)工作流程

1.学期初,总部下发全国性考试文件并完成统设课形考任务布置工作。

2.第六周,省校教务处根据教学实际以及课程界面布置情况联合下发本省考试相关指导文件,并组织开课的省开课负责人完成形考任务布置工作。

3.学习中心根据国开总部和省校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1:形考任务的布置与发布流程图

六、形考的组织实施

(一)相关规定

1.形成性考核成绩评阅要客观、公正、准确。成绩一经评定,不得随意改动。

2.每次形成性考核的成绩均应按百分制记录(参与考试改革的试点课程除外)。

3.形成性考核比例(100%形考的除外)发生变动,原形成性考核成绩继续有效,采用新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二)学习中心工作流程











2:学习中心工作流程图

流程说明:

1.学习中心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和省校相关文件制定形成性考核管理办法。

2.学习中心完成辅导教师分配、授权工作。

3.组织学生完成形成性考核任务。

4.学习中心组织辅导教师按时、按要求评阅形成性考核任务,给出成绩。

5.辅导教师应做好形考作业成绩导出、过程留底工作。

七、形考的成绩录入

1.纸质形考成绩,由学习中心在每学期期末录入。

2.纸质形考抽查的科目,由学习中心上报电子成绩单,经省校认定后统一录入。

3.基于国开学习网的网上形考,平台自动生成成绩。

八、形考的监督与检查

1.学习中心应在每学期期初制定本学期的形成性考核管理办法,备案存档。

2.省校将不定期组织形成性考核的检查工作,尤其是针对学习过程的评阅检查。

3.学习中心应在每学期期末形成本学期的形成性考核工作总结,备案存档。

九、其他事宜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课程形成性考核管理办法(修订)》(辽电大字〔2020〕86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