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宁开放大学2021年秋季开放教育入学资格审核方案》的通知
各市开放大学、省校直属办学单位,县开放大学:
现将2021年秋季入学资格审核方案印发给你们,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1年秋季省校按照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工作坚持“四个面向”,贯彻学历教育创优提质战略,落实《国家开放大学关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开教[2020]2号)和《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辽电大教字〔2020〕26号),努力为全民终身学习提供优质学历教育服务。
二、入学资格审核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问题易发多发环节。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省校继续加大入学资格审核力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和省校开放教育入学资格审核制度、工作规程、专业教学实施方案以及招生方案的相关要求,落实好入学资格审核工作,切实把好入口关。
三、2021年秋季入学资格审核按照“分级审核、分工实施”的原则,学习中心负责入学资格初审,省校负责入学资格复审,国家开放大学负责入学资格终审,各单位应指派工作认真负责、熟悉审核规定、原则性强的人员担任审核工作。各单位要明确入学资格审核工作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接口,首审负责,避免多头管理和工作遗漏。
四、为落实学校治理“三乱”相关要求,2021年秋季省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取数据分析、初审调研和入学后复查等方式,对新生分别进行入学资格审核,重点审核异地生源、有特殊入学要求专业的学生和专升本新生的前置学历。在沈阳市内设置的、招生规模超过200人的学习中心,继续开展省内异地生源审核试点工作,审核要求及报名材料与省外异地生源一致,相关单位须将其在学习中心所在行政区域的常住或工作相关证明等异地材料上报省校存档。
五、各单位在初审时,要杜绝冒用他人身份、学历证明材料造假、使用无效原学历毕业证书编号或套用原学历毕业证书编号等违规行为,避免委托中介、挂靠注册等违规问题发生。凡出现上述违规问题,以及因入学资格审核未落实、不严格致使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注册入学,造成教学、考试、毕业审核等环节出现问题,进而引发学生信访投诉和法律诉讼的,省校将对相关单位给予暂停招生直至撤销等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及违反法律法规、造成恶劣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省校将对所辖区域学习中心与第三方公司开展合作招生的行为进行全面摸底,核查所辖区域是否存在与第三方公司开展合作的招生行为、与第三方公司开展合作的方式及内容、是否签订合作协议、协议的有效期等情况。
七、各单位招生工作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配合协调,保证入学资格审核工作顺利进行。相关单位须做好入学资格审核工作的经费和人员保障工作。
八、各单位在招生过程中,及时研究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相应处置方案,并及时与省校系统招生与学生工作处招生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胡晓丹 李东
联系电话:(024)86126020、86121602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50号
电子邮箱:lnddzb@126.com
附件:1.辽宁开放大学2021年秋季开放教育入学资格审核方案
2.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汇总表
3.新生电子照片与身份证照片核验表
4.新生电子照片勘误汇总表
5.新生电子照片勘误材料要求
6.2021年秋季开放教育入学注册审核时间安排
辽宁开放大学
2021年8月3日
附件1
辽宁开放大学2021年秋季开放教育
入学资格审核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2021年秋季入学资格审核方案〉的通知》(国开招函〔2021〕12号)要求和《关于印发<辽宁开放大学2021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方案>的通知》(辽电大教字〔2021〕13 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审核对象及要求
(一)高中起点本科专业
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二)专科起点本科专业(方向)
1.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2. 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还须为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人员。已经获得国家开放大学护理专业专科学历的“专升本”新生,可不再提供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证明材料。
3. 药学专业招生对象为医药卫生等相关行业从业人员。
(三)专科专业(方向)
1.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2. 护理专业招生对象为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3. 药学专业招生对象为医药卫生等相关行业从业人员。
二、审核时间安排
入学资格审核时间定于2021年9月14-16日(详情见附件6)。各单位按时到省校审核,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省校系统招生与学生工作处招生管理科联系。
三、审核办法及要求
(一)初审
1.专科、本科(高中起点)专业
学生报名时须提供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及其他所需证明等材料。
2.本科(专科起点)专业
学生报名时须提供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其他所需证明等材料。同时,还须提供以下学历证明材料之一:
(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21年9月30日前有效。无法申请的按如下方式解决:
①学信网已注册前置学历,但学生无法申请的:
a. 前置学历毕业后读本科之前,更名或变更了身份证号的,学生以原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注册学信网账户(学信档案)后再次申请备案表。
b. 前置学历暂无照片的,学生可向毕业院校申请复核、补照片。
c. 前置学历注册信息中姓名或身份证号错误且确系当年注册错误的,由学生向毕业院校申请勘误。
d. 前置学历毕业时间较早或者身份证号空缺的,2002年以前毕业的可申请学历认证;2002年及以后毕业的,由学生向毕业院校申请补充身份证号信息。
②学信网未注册前置学历,无法申请《备案表》的:
a.前置学历漏报的,学生可向毕业院校申请补报,或申请学历认证。
b.前置学历是军校学历的,学生可申请学历认证。
c.前置学历是国外或境外学历的,学生可申请教育部留学服中心认证。
d.前置学历是非国民教育的,应明确告知学生不予认可,不符合入学资格。
(2)“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及复印件。
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学信网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可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中心网站在线申请办理或到其在各地授权的代理机构现场申请办理专科学历认证,认证中心的认证时间一般在20个工作日左右。各单位务必提醒学生及时进行认证,避免因未及时提交认证材料而不能办理报名手续或注册学籍。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件及网上查询截图打印件。
3.特殊专业
(1)本科护理学、专科护理专业除提供以上材料基础上,还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在职在岗证明材料原件。
(2)药学专业除提供以上材料基础上还须在职在岗证明材料原件。
4.针对继续报读我校本科学习的国家开放大学2021年 7月专科毕业生,学习中心应在2021年9月9日前办理完毕业手续;继续报读本科学习的国家开放大学2021年 7月专科毕业生,相关学习中心按照省校“2021年 7月毕业审核和证书办理”相关要求执行,保证此类学生顺利通过前置学历校验,符合入学资格。
5.异地生源
对于各单位招收的其所在行政区域以外的生源,相关单位须审核其在学习中心所在行政区域的居住或工作证明,例如户口本、房产证、居住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租房协议等。省外异地生源(以身份证号为依据)除提供以上材料基础上,还须提交报名学生本人手持身份证与本单位招生工作人员在单位显著标志前电子及纸质合影(纸质合影置于审核材料中),以及招生部门负责人同参与学生合影的招生工作人员合影(电子),异地招生比例在10%以内。
6.学生通过现场报名的,招生工作人员应指导其按规定要求填写或通过招生管理系统打印《国家开放大学报名登记表》(含入学资格承诺书)。
学生通过“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微信公众号或各学习中心二维码在线报名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的,学习中心须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总体形势与要求,安排现场确认。学习中心须核实报名学生与手机报名信息确为同一人,现场提交的材料原件与电子版报名材料相符且真实。相关情况核实无误后,学生及经办人均在《国家开放大学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审核人签字并写明学习中心审核意见,学习中心做好现场确认环节材料的存档核查工作。
对于通过初审的报名者,学习中心招生工作人员收取报名者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医学类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和在职在岗证明材料、外省生源当地常住或工作相关证明等异地材料、与其所在学习中心招生人员合影(纸质),以及其他信息修改证明等材料。学历证明应由就读学校出具,内容包含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个人近期照片、就读起止时间、经办人办公电话及手机号并加盖学校公章。以上材料均需学生和审核老师签字确认。
初审结束后,各单位将学生报名材料报送省校,同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通过招生管理系统上报省校。
(二)复审
1.省校负责对其下属的学习中心所有本、专科学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审核材料包括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系统打印的新生花名册、招生管理系统导出国家开放大学报名登记表(含入学资格承诺书)打印版、学历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医学类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和在岗证明,外省生源当地常住或工作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与其所在学习中心招生人员合影、电子、纸质),以及其他信息修改证明等材料。审核时应注意:
(1)报名登记表与毕业证书、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材料信息是否一致。
(2)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3)入学资格承诺书是否已由学生本人签字。
(4)学生所持学历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要求。
(5)学生信息更正等证明材料是否齐备且符合要求。
2.省校将安排专门环节,对《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进行核对校验,通过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查询功能(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核对《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核对过程中如发现错误提交《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须要求学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对于复审通过的报名学生,审核人员在相关材料上签字盖章,同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在招生管理系统复审通过。
4.在2021年秋季入学资格复审时,因疫情原因不能按国家开放大学要求现场审核的,省校将对学习中心初审通过的报名学生的纸质材料审核改为网上电子材料审核,审核要求如下:
(1)各单位在招生系统下载国家开大学报名登记表(PDF版),须学生本人签名,在学习中心暂时保存,疫情后送省校备案。
(2)在招生系统PC端,学生基本信息录入时,须上传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异地证明原件扫描件、身份信息更改证明原件扫描件等三项材料。
(3)根据入学资格审核相关要求,入学注册材料以原件电子版形式上报省校,用于本次入学资格复审。各单位将每名学生的所有报名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正反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异地学员证明、与其所在学习中心招生人员合影、招生部门负责人与参与学生拍照的招生工作人员合影、身份信息更改证明、医学类资格证书以及相关在职在岗证明等)原件扫描件等材料以单位名称命名压缩文件上报省校。
(4)各单位上报所有电子材料要保证原件扫描、真实有效、清晰准确。
(三)终审
1.专科、本科(高中起点)专业
国家开放大学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专科、本科(高中起点)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进行巡查,并重点对护理、药学等专业进行审核。
2.本科(专科起点)专业
国家开放大学在接受新生注册数据后。将相关数据报教育部进行入学资格审核,将通过审核学生的注册数据导入教务管理系统,对未通过审核的学生,国家开放大学将通过招生管理系统将学生数据反馈至省校。
针对未通过审核学生,国家开放大学将组织两类不同形式的核查:
(1)批量校验。省校通过招生管理系统“资格校验”功能,在规定时间内核对补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编号或“学历认证报告”编号,国家开放大学将在招生工作截止后开展一次批量校验。
(2)人工校验。国家开放大学将在招生工作截止后,针对批量校验不通过的和所提供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报告的情况,组织专家进行人工校验。各单位要根据省校下发资格校验名单及以下要求上报电子版清晰扫描件,报送国家开放大学进行人工校验,未按要求或未按时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
①因改名导致毕业证书与身份证上姓名不符的,须有户口本变更记录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单独证明;因身份证号码升位或号码变更导致原学历毕业证书所用身份证号码与现持有身份证号码不同的,须有户口本变更记录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单独证明。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单独证明内容应包含本人现用名(曾用名)、身份证号(原身份证号码)、变更时间及原因,并粘贴本人免冠照片加盖骑缝章,姓名全部变更的要出具公证书。
②因退伍导致原学历所使用有效证件类型及号码与现持有有效证件类型及号码不相同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退伍士兵管理部门或派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户籍所在地士兵管理部门或派出所出具的单独证明内容应包含本人现用名(曾用名)、身份证号(原士官证号码)、退伍时间,并粘贴本人免冠照片加盖骑缝章,姓名全部变更的要出具公证书。
现役军人应提供带有个人近期照片、出生日期、姓名等信息的部队证件,或提供所属部队开具包含有出生日期、姓名等信息的证明原件。
③因毕业学校笔误导致毕业证书与身份证上姓名不符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带有个人近期照片的证明,并加盖学校印章。
④身份证号码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居民身份证号编码规则的,不予人工批量或人工校验,返回各单位核实后按照符合标准的规范身份证号码重新上报。始终不合标的,不予注册学籍。
⑤因学信网暂未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批量校验功能,请将学生提供的留服认证报告及身份证电子版按人工校验方式的要求上报。
⑥电子版清晰扫描件的形式要求:建议使用扫描仪或高拍仪,请勿使用屏幕截图和手机拍照。请完整扫描每页材料,保持图片清晰可辨,分辨率在 200*200 以上,身份证需扫描正反两面,每张图片大小请控制在10MB 以内且为jpg格式。
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提交从学信网下载的PDF文件。
一个学生的所有材料放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学生“身份证号+姓名”方式命名,内部不要再包含子文件夹),将所有学生的文件夹打包成一个压缩包,发至省校招生管理科邮箱lnddzb@126.com。
3.异地生源审核
国家开放大学将重点对本专科新生中异地生源进行审核,通过分析新生数据,采用实地审核及上报材料集中审核等方式对异地生源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四、入学资格复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要求,学校应当在学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复查新生录取资格。
学生入学后,各单位要复查新生的入学资格,并于10月27日前将复查结果上报省校。
省校将根据新生数据和各学习中心复查情况,对学习中心招收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不符合入学资格的新生,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为贯彻学历教育创优提质战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学信网要求,将新生电子照片纳入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范围,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国家开放大学在终审结束后将汇总当季系统报送的新生电子照片,报送学信网,并将学信网反馈的新生电子照片与国家人口库身份比对核验不一致学生名单下发各单位。
2.各单位需将名单中身份存疑的学生纳入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范围,组织相应部门开展学生身份复查工作,了解学生报名情况,确认学生身份。
3.各单位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形成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汇总表》(附件2)报送省校。
①各单位核验新生身份无误,确系本人报名,但电子照片有误的,需根据复查结果填写《新生电子照片与身份证照片核验表》(附件3)、《新生电子照片勘误汇总表》(附件4),并按照《新生电子照片勘误材料要求》(附件5)相关规定将正确的电子照片及其他证明材料“一人一档”整理后一并上报省校。省校将统一汇总材料上报国家开放大学,国家开放大学核验后将正确电子照片报学信网勘误。
②复查过程中若发现存在身份被冒用情况,相关工作人员处理意见及情况说明须一并写入报告。国家开放大学核实后注销复查不通过学生学籍。
4.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好入口关,确保新生身份准确,杜绝冒名顶替行为,避免产生遗留问题。各单位要认真核验,承担审核的主体责任,采取各种手段确认学生身份,永久留存核验的档案信息。
五、新生电子照片采集要求
电子照片是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应对新生电子照片采集工作引起高度重视,避免漏采、错采,误报等情况。采集具体要求如下:
1.新生电子照片(非身份证阅读器生成照片)要求:
(1)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背景为蓝底或白底。
(2)拍照时为素颜或者化淡妆(不要化浓妆)、刘海不要遮挡眉毛且露出耳朵。
(3)文件格式: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介于20—50kb之间,像素为480(宽)×640(高),并按照1人1个图片文件的方式存储。
2.各单位自行安排采集电子照片,确定电子照片的采集方式、时间和地点。
3.批量上传学生照片时,图片文件采用学生身份证号命名。
4.各单位核对新生电子照片,确保提交的电子照片与学生本人及对应身份证为同一人,照片命名与学生身份证号一致。确认无误后将电子照片及时通过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系统上传。
六、审核中应注意的问题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新生信息填报和核对工作,特别是本科(专科起点)报名学生原有专科学历信息的核对工作,务必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避免因信息填报有误而无法通过资格审核。
2.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国家开放大学报名登记表》(含入学资格承诺书)填写工作,规范存档,随时备查。省校将通过入学资格审核和招生工作例行检查等环节检查各单位落实情况。
3.各单位须对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审核经办人须在学生个人基本信息证明材料和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4.审核人员应着重关注各种证明材料的正规性和有效性,使用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的统一规范格式。不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5.各单位工作人员须严格把握各工作环节的时间节点,树立大局意识,按时完成审核工作任务,保证2021年秋季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顺利开展。
6.国家开放大学将对第三方合作招生核查工作进行抽查,时间安排在新生信息上报后,主要以各单位根据国家开放大学要求提交核查报告的形式开展,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2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汇总表
学习中心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序号 |
学习中心名称 |
学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复查结论 (同一人或 非同一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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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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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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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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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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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分管校(院)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3
新生电子照片与身份证照片核验表
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学习中心名称 |
|
电子照片 |
|
身份证正面图片 |
|
身份证反面图片 |
|
核验结论 |
经核验,上述电子照片与身份证照片为同一人。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习中心盖章) |
附件4
新生电子照片勘误汇总表
学习中心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序号 |
学习中心 |
学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1 |
|
|
|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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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
|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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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分管校(院)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5
新生电子照片勘误材料要求
1.重新上报的正确电子照片
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背景为蓝底或白底。
②拍照时为素颜或者化淡妆(不要化浓妆)、刘海不要遮挡眉毛且露出耳朵。
③文件格式: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介于20—50kb之间,像素为480(宽)×640(高),并按照1人1个图片文件的方式存储。
④照片以学生身份证号命名。
2.《电子照片与身份证照片核验表》
须有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学习中心公章,一式两份。
3.《国家开放大学报名登记表》
①核验学生身份无误,但《国家开放大学报名登记表》信息(含录取照片)错误的,标记作废。原件并入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档案存档,复印件作为核验材料一并上报。
②核验学生身份后重新填写,须正确完整填写全部信息(包括签字和公章)。重新填写的《国家开放大学报名登记表》复印件作为核验材料一并上报。
4.《新生电子照片勘误汇总表》
须有经办人及学校分管领导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一式两份。
5. 勘误材料电子版(带签字和公章的扫描件)和纸质版材料各一份报省校。具体要求如下:
(1) 电子版材料
①当季需勘误的所有电子照片打包为一个勘误照片文件夹,且不包含任何子文件夹。文件夹内还须包含《新生电子照片勘误汇总表》。
②每个学生其他电子版材料集中存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学生学号+姓名方式命名,每个文件夹内需包含《电子照片与身份证照片核验表》、登记作废及重新填写的报名登记表。
③上述两类电子材料全部打包为一个压缩包发至省校系统招生与学生工作处招生管理科电子邮箱lnddzb@126.com。
(2) 纸质版材料
《新生电子照片勘误汇总表》(原件)、《电子照片与身份证照片核验表》(原件)、标记作废的报名登记表(复印件)和重新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复印件)。以上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核对一致后报送省校,做好存档工作。
附件6
2021年秋季开放教育入学注册审核时间安排
各单位要严格遵循审核时间,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招生管理科联系。注册时间安排如下:
审核日期 |
具体时间 |
审核单位 |
9月14日 |
全天 |
省校开放学院、装备开放学院、乡村振兴学院 |
8:00-11:30 |
阜新开放大学、营口开放大学、彰武开放大学 |
13:30-17:00 |
东港开放大学、辽阳开放大学、抚顺开放大学 |
9月15日 |
8:00-11:30 |
医药协会电大、成教教学部、全成教学部、 沈阳职大教学部、新民学院 |
13:30-17:00 |
本溪开放大学、铁岭开放大学、丹东开放大学、 鞍山开放大学、凤城开放大学 |
9月16日 |
8:00-11:30 |
水利厅电大、 辽中教学中心、锦州开放大学、 海城开放大学 |
13:30-17:00 |
葫芦岛开放大学、盘锦开放大学、朝阳开放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