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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开放大学体系考试借考工作规定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5日 编辑 :党辉

辽宁开放大学体系考试借考工作规定

辽开大字〔2023〕47号


为加强开放教育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借考行为,制定本规定。

、借考定义

考,是指籍学生因工作调动、居住地变化等特殊原因导致无法在学籍所在地参考试,经考生提出申请、考点同意、校教务处审批通过后,允许在就近考点进行考试。

、借考条件

符合下面情况之一的允许申请借考。

1.生工调动且尚未申请学籍异动的情况。

2.生居住地变化且尚未申请学籍异动的情况。

3.学生因公出差按时返回学籍所在地的情况。

4.生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在所属考点参加考试的情况。

考类别

(一)期末借考

照借考点划分,包括跨借考和内借考。内借考须由考点自行联系借考考点,借考考点同意后,报省校教务处审批;跨省借考由考生所属学习中心先行提出申请,符合考条件的由省校统一协助联系借考考点,再行审批。

(二)学位英语借考

语借考只接受跨省借考的情况,学习中心自行联系借考考点,借考考点同意后,报省校教务处审批。

考原

人申请的原则。申请借考必须是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符合借条件的相关佐证。原则上不接受人代为申请借考的情况。

二是逐级审批的原则生提出申请后,所属学习中心应对其申请和佐证的实性进行检验,并严格履行借考审批流程,不得越级上报。

控制规模的原则。在满足借考条件的情况下审批通过,任何单位得以任何理由开展批量的借考行为杜绝整班借规模借考

四是服从安排的原则。借考考生的借考科目数量不得超过报考科目数量限制,同时必须服从考点的考试安排,并严格遵守借考的考试要求

、借考流程

(一)考生提出申请

期末考试借考,须于报考工作结束前一周,提交《考申请表》(附件1),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工作单位或居住社区出具证明)。

(二)学习中心审核

生所属学习中心对学生提交的《考申请表》相关佐证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不合直接退回。审核合格的,自行联系借考考点并获许后,省校审批,同时在考试系统中上报借考流程

(三)省校审批

校对学生提交的《考申请表》相关佐证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同时确定借考考点否具备允许借考的条件。审批通过后即可进行编排,审批不通过则反馈给考点,考点反馈给学生

六、其他事宜

考工作解释权在辽宁开放大学教务处,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联系人:迟宝海联系电话:024-88045032。


附件:借考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