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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辽宁开放大学2024年春季开放教育入学资格审核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2月29日 编辑 :李东

各市开放大学、省校办学单位,县开放大学:

现将2024年春季开放教育入学资格审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2024年春季招生工作坚持“四个面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学历教育创优提质战略,努力为全民终身学习提供优质学历教育服务。

二、入学资格审核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问题易发多发环节。省校将继续加大入学资格审核力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和省校开放教育入学资格审核制度、工作规程、专业教学实施方案以及招生方案的相关要求,落实好入学资格审核工作,切实把好入口关。

三、2024年春季入学资格审核工作按照《辽宁开放大学2024年春季入学资格审核方案》(附件1)执行。

四、2024年春季入学资格审核按照“分级审核、分工实施”的原则,学习中心负责入学资格初审,省校负责入学资格复审,国家开放大学负责入学资格终审,各单位应指派工作认真负责、熟悉审核规定、原则性强的人员担任审核工作。各单位要明确入学资格审核工作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接口,首审负责,避免多头管理和工作遗漏。

五、为落实学校治理“三乱”相关要求,2024年春季将根据投诉举报频发及异地生比例较高情况,省校采取数据分析、初审调研、复审调研和入学后复查和招生工作例行检查等方式,对新生分别进行入学资格审核,重点审核异地生源、有特殊入学要求专业的学生和专升本新生的前置学历,保证后续教学秩序平稳有序。

六、各单位在初审时,要杜绝冒用他人身份、学历证明材料造假、使用无效原学历毕业证书编号或套用原学历毕业证书编号等违规行为,严禁委托中介、挂靠注册等违规问题发生。凡出现上述违规问题,以及因入学资格审核未落实、不严格致使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注册入学,造成教学、考试、毕业审核等环节出现问题,进而引发学生信访投诉和法律诉讼的,省校将对相关单位给予暂停招生直至撤销并将违规情况抄送相关教育行政部门等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及违反法律法规、造成恶劣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省校将对所辖区域学习中心与第三方公司开展合作招生的行为进行全面摸底,核查所辖区域是否存在与第三方公司开展合作的招生行为、与第三方公司开展合作的方式及内容、是否签订合作协议、协议的有效期等情况。

八、各单位招生工作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配合协调,保证入学资格审核工作顺利进行。相关单位须做好入学资格审核工作的经费和人员保障工作。

九、各单位在招生过程中,及时研究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相应处置方案,并及时与省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开放教育招生科联系。

联系人:胡晓丹 李东

联系电话:(024)86121602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50号

电子邮箱:lnddzb@126.com

附件:1.辽宁开放大学2024年春季开放教育入学资格审核方案

    2.2024年春季入学资格审核承诺书

    3.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汇总表

    4.新生电子照片与身份证照片核验表

    5.新生电子照片勘误汇总表

    6.新生电子照片勘误材料要求

                                                      辽宁开放大学

                                                      202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