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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17年10月24日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新城裕农路70号 邮编 110161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8.5万平方米(约合577.1亩),建筑面积10.276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711.1万元,图书32.29万册,专任教师431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17.17%,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7.6%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我校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录取男女生比例: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设置见计划表。

 

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8人间800/生每年,学费具体标准如下: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收费标准(元)

1

5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三年

4500

2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三年

4500

3

560103

数控技术

三年

4800

4

560111

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

三年

4500

5

560204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三年

4800

6

5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智能制造方向)

三年

4500

7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三年

4800

8

560701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三年

4800

9

560703

汽车电子技术

三年

4800

10

560707

新能源汽车技术

三年

4800

11

630702

汽车营销与服务

三年

4800

12

560110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三年

4800

13

560106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三年

4800

14

560113

模具设计与制造

三年

4500

15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三年

4500

16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4500

17

560203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三年

4500

18

610102

应用电子技术

三年

4500

19

560309

工业机器人技术

三年

4800

20

560303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三年

4800

21

610208

嵌入式技术与应用(物联网方向)

三年

4800

22

610211

信息安全与管理

三年

4200

23

610302

移动通信技术(4G移动通信技术)

三年

5000

24

610302

移动通信技术(网络融合信息技术与应用)

三年

5000

25

610205

软件技术(Android软件开发方向)

三年

5000

26

610205

软件技术(互联网应用开发方向)

三年

5000

27

630302

会计

三年

4000

28

630701

市场营销

三年

4000

29

630903

物流管理

三年

4000

30

630801

电子商务

三年

4500

31

670202

商务英语

三年

4500

32

670301

文秘

三年

4000

 

学费如有变动以省物价部门文件为准。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我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助学办法:
  学院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补助等多种措施激励优秀学生,资助困难学生圆满完成学业。

 

1)学院每学期评定一次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根据国家政策,每年在品学兼优的学生中评定一次国家奖学金(8000/年)和省政府奖学金(8000/年),同时在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中评定一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年)和国家二等助学金(2500/年)(均不兼得)。

 

2)学院积极为贫困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3)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农村信用社办理助学贷款或在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志愿录取办法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方式录取。

 

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选择志愿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对符合加、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为分数优先。对投档考生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根据考生语文、数学和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工类根据考生数学、语文和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联系电话:024-8804508888045431                

 

7、学院网址:http://zs.ltcem.com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0一七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