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招生考试信息公开 · 正文

招生考试信息公开

中字号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9年10月24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11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原则

 

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我院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潜质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进入我院学习深造,学院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二、单独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学院成立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制定单独招生计划、确定单独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单独招生重大事项,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落实工作。

 

(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伊焕斌  郭永新

 

副组长:任庆国  邢古城  黄莉  李秀科

 

  员:高云  李冬青  张欣  白晓英  李守宏  王世成  王楠  金春林  李刚  杨俊莲  黄华  马广君  赵国军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工作处,具体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

 

(二)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1.招生就业工作处、校企合作处、国际交流中心(合署)负责与省教育厅和省招考委沟通协调、制订招生计划、招生宣传组织生源、报名考生资格审核、组织录取、单独招生平台管理等工作。

 

2.教务处负责制订考试科目和考核方式,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和成绩报送及复核等工作

 

3.纪检监察处负责全程监督监察单独招生工作

 

4.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合署)负责经费保障、收缴考生报名费、提供招生功能用房及相关设备等工作。

 

5.信息技术服务中心负责招生期间的网络畅通工作。

 

6.后勤保障服务中心、基建处(合署)负责招生期间的值班餐饮、通勤用车等工作。

 

7.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团委、武装部(合署)负责提供入学须知、资助手册、家庭情况调查表、奖助学政策等录取通知书所需材料。

 

8.保卫处负责招生考试录取期间的安保工作。

 

9.机械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自动控制工程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负责提供招生专业宣传材料、选派工作认真负责、沟通能力强、无亲朋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人员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三)工作人员要求

 

各部门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工作,提高我院单独招生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度。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单独招生工作。

 

三、招生专业

 

2019年我校单独招生第一阶段高中起点招生专业29个、第二阶段中职起点招生专业4个。

 

2019年单独招生第一阶段高中起点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

560103

数控技术

3

4800

560204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3

4800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4500

5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3

4800

5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智能制造)

3

4500

560111

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

3

4500

560113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4500

560110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3

4800

560106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3

4800

560701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3

4800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4800

630702

汽车营销与服务

3

4800

560703

汽车电子技术

3

4800

560707

新能源汽车技术

3

4800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4500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4500

560203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3

4500

610102

应用电子技术

3

4500

560309

工业机器人技术

3

4800

560303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3

4800

610119

物联网应用技术

3

5000

610302

移动通信技术

3

5000

610205

软件技术

3

5000

630903

物流管理

3

4000

630701

市场营销

3

4000

630302

会计

3

4000

630801

电子商务

3

4500

670301

文秘

3

4000

670202

商务英语

3

4500

 

2019年单独招生第二阶段中职起点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

560204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3

4800

560110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3

4800

560203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3

4500

630302

会计

3

4000

 

四、报名流程

 

(一)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相应阶段起点的单独招生考试。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同时须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并且考生本人需于相应阶段起点报名截止前到我院招生就业工作处提交办理申请免试录取相关材料。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

 

我院单独招生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考生可登陆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网单独招生入口报名。

 

考生首次报名需使用报名参加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号和真实姓名注册,注册后在相应阶段起点填写报名信息,直至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即完成报名。

 

2.报名网址:http://zs.ltcem.com

 

3.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高中起点报名时间为31日(00:00:00-41日(24:00:00)。

 

第二阶段中职起点报名时间为31日(00:00:00-610日(24:00:00)。

 

(三)资格审核

 

按照辽宁省招考委关于单独招生考生资格审核相关文件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就业网“单独招生入口”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合格并成功交纳报名费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四)填报专业志愿

 

第一阶段高中起点高中毕业生考生按序选报1-6个专业,同时标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

 

第二阶段中职起点中职毕业生考生仅可根据中职阶段所学专业,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报考且仅能报考一个专业。

 

只报考高职单招考试即考生号第910两位为99的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需严格按照文理科实际情况报考,即文科生只能报考文科专业、理科生只能报考理科专业,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资格审核未通过、考试试卷科类不符、录取后学籍无法注册等情况后果自负

 

(五)缴费方式

 

学生在报名成功后,即可缴纳报考费,缴费标准为120元,第一阶段高中起点缴费截止时间4213:00:00,第二阶段中职起点缴费截止时间61113:00:00。缴费方式采用在线付款方式,考生在资格审核查询页面点击“在线支付”按钮或者在网上缴费页面进行缴费,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操作流程:

 

1.点击中国建设银行图标,进入建行支付画面;

 

2.建设银行用户请选择 “中国建设银行”点击下一步,按照提示完成交费;

 

3.其它银行账户请选择“在线支付”点击下一步,按照提示完成交费;

 

4.选择“银联卡支付”输入卡号,点击下一步,根据网上银行付款指示完成付款操作;

 

考生交费完成24小时后可以登录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在“查看报名状态”中查看交费状态。

 

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不予退费,资格审核未通过的由考生本人向我校提出申请,由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后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注: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出资兴建的一所国有公办大学。与辽宁广播电视大学是两块牌子,一个领导班子和管理机构,共用一个财务账户,特此说明。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缴费成功确认后,第一阶段高中起点考生411-12日登陆招生就业网单独招生入口自行打印准考证,第二阶段中职起点考生于620-21日登陆招生就业网单独招生入口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体检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命题及考试

 

(一)命题

 

为组织好我校单独招生考试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工作,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11号),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考试

 

单独招生考试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如下:

 

1.第一阶段高中起点相关安排:

 

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

413 9:0012:00

语文、数学、专业素质测试联考

 

说明:语文、数学、专业素质测试三个科目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合计满分300分。

 

2.第二阶段中职起点相关安排:

 

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

622 9:0012:00

语文、数学、专业课联考

622 13:3019:00

技能考核

 

说明:语文、数学、专业课三个科目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技能考核按工种考试时间不同,满分100分,四个科目合计满分400分。

 

各专业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项目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课

技能考核项目

技能考试时间

560204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机械制图

钳工

60分钟

560110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金属材料基础

焊工

60分钟

560203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电工技术基础

电工操作技能

40分钟考试,后20分钟评分

630302

会计

财务会计

会计手工技能考核

60分钟

 

3.考试地点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建议考生和家长提前考察考场周边环境,避免因天气及交通等原因影响考试。

 

六、录取办法

 

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1.总成绩构成

 

第一阶段高中起点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满分300分。

 

第二阶段中职起点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专业课成绩+技能考核成绩,满分400分。

 

2.录取控制分数线

 

考试结束后在我院招生就业网公布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总成绩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录取。

 

3.录取原则

 

1)第一阶段高中起点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在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内,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及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理科按照数学、语文、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排序录取;文科按照语文、数学、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排序录取。

 

2)第二阶段中职起点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在专业招生计划总数内,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课、技能考核、数学、语文成绩排序比较择优录取。

 

七、录取审核

 

1.我院按照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辽宁省招考委审核备案;

 

2.辽宁省招考委审核备案后,考生可在我院招生就业网单独招生入口自行查询录取结果,我院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3.已被我校单独招生第一阶段高中起点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八、申诉及举报方式

 

考试申诉与成绩复核:024-88045032

 

录取申诉:024-88045088

 

九、考生入学后退费

 

退学的学生自学校批准之日起,在1周内办理退学手续离校,档案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学生本人申请退学,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学生缴纳的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用,学校已提供服务或已购买实物的,不退还学生所缴费用;学校未提供服务或未购买实物的,应全额退还学生所缴费用。

 

十、单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一)2019年单独招生第一阶段高中起点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31-42

考生登陆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网(http://zs.ltcem.com/)进入单独招生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报考费120元。

42-44

招生就业工作处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财务处核对报名考生缴费信息

45-12

教务处安排考试相关工作

411-12

通过资格审核并已缴费成功考生可登陆招生就业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413

教务处组织考试

414-16

教务处组织评卷、登分

417

教务处在学院招生就业网公布成绩并接收、处理成绩复核

418-22

招生就业工作处组织录取

423-24

招生就业工作处将拟录取数据上报省招考办

425日后

招生就业工作处在学院招生就业网公布录取结果

56-10

招生就业工作处组织制作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2019年单独招生第二阶段中职起点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31-611

考生登陆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网(http://zs.ltcem.com/)进入单独招生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报考费120元。

611-613

招生就业工作处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财务处核对报名考生缴费信息

614-621

教务处安排考试相关工作

620-21

通过资格审核并已缴费成功考生可登陆招生就业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622

教务处组织笔试、学院组织技能考核

623-24

评卷、登分

625

教务处在学院招生就业网公布成绩并接收、处理成绩复核

626-30

招生就业工作处组织录取

714-15

招生就业工作处将拟录取数据上报省招考办

716日后

招生就业工作处在学院招生就业网公布录取结果

722-26

招生就业工作处组织制作发放录取通知书

 

 

 

 

 

 

 

 

 

 

 

附件: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2019227

 

 

 

 

 

 

 

 

 

附件: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

 

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组织和管理好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工作,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11号),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命题工作应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优质生源的原则实施,同时,要有利于考试的科学公正、安全高效与准确规范。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命题工作。

 

第二章  命题部门

 

第四条在辽宁省教育厅的监督、指导下,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在纪检监督下建立命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相关负责人,指定教务处在纪检监督下负责命题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落实保密措施,做好保密工作;

 

二、制订命题工作的实施方案;

 

三、选聘命题人员;

 

四、负责命题工作的具体实施;

 

五、考试结束后将试题及相关资料归档并对命题工作进行总结。

 

第三章命题管理人员

 

第五条  命题管理人员应当是坚持原则、作风严谨,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遵守保密工作规定,身体健康,适合封闭命题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命题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二、负责核对考试大纲和教材;

 

三、负责组建命题组,审查、培训教师;

 

四、负责命题的组织与实施、题库建设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命题的安全保密管理与监督;

 

 

 

第四章  命题教师

 

第六条命题教师按学科组成命题组。命题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命题组长在学校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认真贯彻执行单独招生考试命题要求、工作规定、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三、主持本组命题,制定命题实施方案;

 

四、执行命题方案,做好协调工作;

 

五、负责试卷组配、审定工作,并对试卷质量负责;

 

六、做好本组安全保密工作;

 

七、参与试卷质量分析及有关命题科研工作。

 

第七条命题组一般由25名命题教师构成。命题教师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参加命题相关培训,掌握命题原则和要求;

 

二、接受安全保密教育,履行保密责任;

 

三、研究各科目《考试纲要》,把握命题依据和范围;

 

四、配合组长完成命题任务;

 

五、制定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

 

六、检查、校验、修改试题,保证试卷质量。

 

第八条  命题教师由命题管理人员负责推荐,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在推荐的名单中遴选,成命题组。命题组长从被选出的命题教师中遴选。命题教师的推荐要做到实事求是,遴选要做到公平公正。命题教师每年应当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实行一定数量的更换。

 

第九条命题教师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一、责任心强,作风正派,遵守纪律,严守秘密,能同他人合作共事;

 

二、长期从事相关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一般应具有讲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熟悉本学科考试大纲,了解教学实际情况和教育测量学的基本理论;

 

四、身体健康,适合封闭命题工作。命题组长在以上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当在学科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和一定的权威,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

 

 

 

第五章  命题标准

 

第十条  命题范围与依据,原则上遵循教育部颁发的中、高职各专业教学标准;参照省教育厅颁发《辽宁省职业教育中、高职对口升学考试纲要》为考试的主要范围与命题的主要依据;以国家和和省教育厅推荐使用的国家规划教材为有关考试课程的主要参考教材。

 

第十一条  命题要以考核学生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为主,不出偏题、怪题和难度较大的题目。要突出职业教育的特点,要重点考核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专业综合能力和实践能力。

 

第六章  命题任务实施

 

第十二条 单独招生考试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工作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命题工作流程及相关环节一般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命题准备阶段、命题实施阶段、命题交接归档阶段。

 

一、命题准备阶段

 

(一)制定命题计划。根据命题需求确定命题科目种类及其考试大纲;确定命题指导思想、方式和用题原则;建立命题工作管理和实施体系,成立领导小组,配备相关专职人员;确定命题各环节的时间安排。

 

(二)组建命题组。入闱前两周选聘命题教师,选定命题组长。提前两天通知命题教师。

 

(三)落实费用预算。命题实施前一个月,由教务处根据命题任务编报经费预算,报财务处和校长审批,在预算审批之后方可组织命题。

 

(四)命题准备工作。确定入闱地点,与命题场所签订保密协议,确保命题场所安保条件;配备相关的工作设备及物品,创造适合的工作条件。

 

二、命题实施阶段

 

(一)培训命题教师。对所有涉密人员进行严格审查,进行保密纪律教育,培训教育测量学基本知识,介绍相关学科课程标准及理念、命题工作流程、试题试卷规范,对命题内容和质量提出要求。

 

(二)签订保密协议。按照保密要求从事命题工作,所有涉密人员必须遵守保密条款,签订保密协议或保密责任书。

 

(三)命制试题。命题组长根据命题任务,在现有的试卷结构和难度要求下,根据命题教师的教学和研究专长,对每个命题教师(包括自己)分配相应的试题(不同题型、不同内容和难度),并督促命题教师按照试题的质量要求和数量要求完成命题任务,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试题及答案。在命题教师提交试题及答案后,命题组长要认真审查试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供命题教师参考。

 

(四)组配试卷。命题组长、命题教师根据试卷结构,从教师命制的试题中初步挑选符合要求的试题。确保基本覆盖考试大纲,不超纲。注意内容和难度搭配,要基本符合命题任务的难度要求。试题情境的选取要考虑到学科特点,既要具有人文或科学价值,还应具有学科能力考查的价值,实现能力考查的目标。

 

    (五)试题研磨。根据考试大纲的要求,在学科组长的组织管理下,讨论组配试题,多次修改,达到所有命题教师均对试题无疑问、无争论。在讨论过程中,注意调整试题难度。所有成员应对试题的规范性等问题达成共识,确保试题无政治性、公平性、科学性问题。

 

(六)编辑排版。命题组长组织教师对试卷、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进行编辑和排版,形成原稿。确保试卷和参考答案的题型、题量和分数相互对应且符合要求,排版便于考生对试卷的阅读。

 

(七)校对审核。由命题组长组织教师对原稿按照审校表进行校对审核,审核无误后在原稿上签字确认。

 

(八)终审验收。由学科秘书进行终校试卷、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确认无误后,在试卷袋封面登记相关信息,形成试卷清样。清样要整洁、无污点,图标、字迹清晰。

 

(九)提供答题卡参考。对于初次进行考试或者更换题型的科目,命题组向制卡人员提供答题卡参考。

 

(十)试卷分装密封。由保密员负责拷贝数据,销毁过程性涉密材料,清空电脑。由学科秘书与命题组长一同分装试卷、答案、原稿及光盘,符合无误后密封。试卷袋封面上各项目填写正确、清晰、完整,试卷袋粘贴密封条,加盖密封章。

 

三、命题交接归档阶段

 

(一)试卷交接。命题管理人员与试卷印制负责人员办理试卷交接手续,检查准确无误后交接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二)答案交接。考试结束后,命题管理人员与评卷负责人员办理答案交接手续,检查准确无误后交接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三)入库归档。考试结束后,命题管理人员与保密员办理原稿及未使用考卷的交接手续,检查准确无误后将使用试卷的原稿与未使用的试题分类入库归档。

 

 

 

第七章  命题工作保密管理

 

第十三条  命题保密工作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秩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实行层级责任制管理。教务处和纪检负责对参与命题工作的所有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管理。

 

第十四条  涉密人员应当包括参加命题工作的所有人员。聘请命题教师前,严格执行资格审查制度。参加命题工作的所有人员身份对外保密,不得以与命题有关的身份或个人名义参加相关的补习、辅导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暗示有关试题的任何内容及命题工作情况;不得以命题专家的身份出席会议、接受采访或发表文章,也不得以个人名义编写或审核相关的复习资料或发表相关的文章。

 

第十五条  推荐命题教师的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做好命题人员身份的保密工作。涉密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命题管理人员须与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签订《命题管理人员保密责任书》,命题教师须与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签订《命题工作保密协议书》

 

第十六条  涉密人员不得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处理和存储与命题有关的文件和试题,任何与试题有关的内容都不得带出;不得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件等公共通讯手段与命题教师讨论和传送与试题有关的内容;不得询问与本人无关的命题情况和内容。

 

第十七条单独招生考试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一般采用全封闭工作形式,具体规定如下:

 

一、命题参与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等均属保密材料,不得对外泄露。

 

二、命题工作期间,命题人员与外界隔离,撤消命题工作间的电话,所有人员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及电脑、移动存储介质等电子设备进入命题场所,不得利用电话、手机、计算机网络等通讯手段自行与外界联系。

 

三、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命题工作一律在规定的命题工作间进行。除命题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命题工作间,与试题有关的物品不得擅自携带出命题工作间。

 

四、非命题工作场合,注意防止无意泄密。非工作时间,命题人员之间不得谈论或交流命题情况。

 

五、命题工作所需的纸张、笔记本、工作用笔、题卡、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等统一配制提供,所有与试卷有关的内容必须全部写在保密本或保密纸上,不得在其他任何载体上书写、记载。保密本、保密纸、打印稿和有关材料在命题结束时严格做好整理、汇集、装订、上交,不可自行销毁,应统一交到保密室处理。

 

六、全部计算机和打印机设备由命题管理人员统一负责,并登记分发给各工作组,在组内使用时统一由组长负责。任何非工作时间所有存储介质应由命题管理人员统一接收履行交接手续。命题结束后统一将命题相关内容删除。

 

七、每个阶段的工作结束后,所有命题人员应对自己的房间和工作室进行保密检查,特别是仔细清理工作室,查看有无遗失试卷、材料、文件、笔记本、移动存储介质等,做到“片纸不留”。

 

八、启用后的试题、试卷在保密期内仍存放在工作间内。如需调用,经闱内主管领导同意可以调用。

 

九、遇有意外情况,必须立即向命题部门负责人和有关领导汇报,以便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发现试卷、命题材料、文件等丢失或被窃,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设法挽回损失。

 

十、如遇意外情况,详见应急预案。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20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