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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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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5 年辽宁开放大学开放教育体系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6日 编辑 :付瑶

各市(县)开放大学、省校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
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部署,促进开放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开展 2025 年辽宁开放大学开放教育体系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范围
    成果要聚焦开放教育创优提质,重点围绕开放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模式改革、实践教学改革、教学方式方法创
新、数字赋能教学管理等方面。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三)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和示范引领;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不同层次、不同类型,择优评选。
    三、成果要求
   (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第一完成人应为开
放大学体系内专任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或教学辅助人员。同一完成人只允许主持1项成果,其他成员参与申报的项目最多不超过 3 项,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不超过 7 人。
   (二)成果应以校级及以上开放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项目作为支撑。
   (三)成果形式主要包括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程资源、论文著作等。成果中可包括教材(含数字教材),但不能以教材为主要成果进行申报。
   (四)成果应具有原创性,能够体现教学改革创新,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五)成果应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取得明显效果,充分体现示范和引领作用。
     (六)成果应经过 2 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有关时间或年限的计算均截止:2024年12月31日,实践检验期不足2年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名额
    各市开放大学、辽宁开放大学各教学相关部门组织推荐申报,每单位(部门)推荐不超过2项。
    五、申报材料
    1.辽宁开放大学开放教育体系教学成果推荐表(附件1)。
    2.辽宁开放大学开放教育体系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2)、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等材料。
备注: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可提供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视频材料,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
且无杂音,文件大小不超过 100M。
    3.辽宁开放大学开放教育体系教学成果奖简况表(附件3)。
    4.辽宁开放大学开放教育体系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4)。
    六、奖项设置
    本次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对获奖成果予以表彰和奖励。
    七、评选流程
   (一)推荐申报
    各单位(部门)组织推荐确定本单位申报成果,同时做好本单位(部门)推荐成果的意识形态审核,并将申报材料电子
版于 6月13日前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档打印3份,邮寄至省校,收件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新城裕农路70号辽宁开放大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明德楼 406。
   (二)资格初审
    6月20日前,教务处对参赛作品完成推进成果资格审核。
   (三)复审公示
    6月底前,省校成立评审专家组,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并推荐获奖等级、结果经校领导批准后,在体系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晨
    联系电话:15004014913
    指定邮箱:lntvu_tss@126.com
    附件:1.辽宁开放大学开放教育体系教学成果推荐表
         2.辽宁开放大学开放教育体系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3.辽宁开放大学开放教育体系教学成果奖简况表
         4.辽宁开放大学开放教育体系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