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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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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迎接开放教育实地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年04月11日 作者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编辑 :周迅

各市开大、省校直属办学单位、校内各部门: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分部办学评估方案(含指标)》(国开质量〔2021〕2号)精神及《辽宁开放大学评估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国家开放大学评估专家组拟于2023年4月下旬进驻我校开展实地评估工作(具体日期以国开文件为准为做好迎接评估各项准备,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有效充实评估材料

各办学单位要重点充实如下资料:

1.2022年开放教育各项工作重要举措、重大变化、新增数据以及取得的教学成果(主题突出、文字简练、图文并茂尽可能用数据分析体现)等相关材料单独收集整理,完善迎评材料。

2.2023年春季学期教学准备及实施的相关材料,如教学工作计划,线上、线下课表等。

以上材料要凸显本单位开放教育特色优势,充分展现2022年秋以来的自评整改效果。

二、有序推进直播教学

各办学单位根据开课时间,做好直播课授课计划,并在官网公布。课表一经确定,授课教师应按课表规定时间授课,原则上不得调整。各办学单位督导组做好直播课自评自查工作,保证教学有序开展、学生有效参与。

、扎实开展面授教学

各办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面授教学,但必须要保证4月下旬至5月上旬期间面授教学要相对集中。助学教师要督促学生按时上课,并做好学生到课率的统计和材料归档,以备检查。督导组要深入面授课堂听课,切实加强对教学各环节的检查、督促和监控。

、稳步提升网检数据

各办学单位组织教师充分利用“一平台”开展线上教学、组织线上讨论、答疑辅导等教学活动,引导和督促学生充分利用“一平台”的教学资源进行学习,稳步提升网检数据。网检数据重点关注学生人均在线行为次数、学生人均上线天数、教师人均在线行为次数、教师人均上线天数和学生贴回复率等5个指标。

、全员积极参与迎评

各类人员(专任教师、辅导教师、助学教师、管理人员、单位领导等)继续深入学习评估系列培训材料及评估培训手册相关内容,重点关注辽宁开放大学自评报告和办学特色经典表述,充分了解辽宁开大近年取得的办学成果及经验,做好评估专家座谈会环节准备工作。

各市开大(含县级学习中心)、省校直属办学单位做好迎接专家组延伸评估的各项准备(包括人员、场地、材料等)。

六、确定评估工作联系人

为确保迎评工作沟通顺畅,请各办学单位明确1名评估工作联系人,加入“辽宁开大系统评估工作”微信群。所有群成员实行实名制,统一群昵称格式为“单位+姓名”。入群后相关人员要及时查看群内有关信息,加强沟通衔接。

七、联系方式

  18040015339

  18040051915

电子邮箱:lnkdbxpg@163.com



评估工作办公室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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